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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喬安仲介賣淫案開庭 3女全認罪

劉喬安承認犯罪事實與罪名。(資料照,記者黃耀徵攝)

劉喬安承認犯罪事實與罪名。(資料照,記者黃耀徵攝)

2016/06/28 15:16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太陽花女王」劉喬安(本名劉依函),被控與前室友鐘宜姿,和主嫌「戴姐」戴君儀一起安排應召女郎赴歐美、日本、澳洲等地跨國賣淫,3人被依妨害風化起訴,台北地院今再次開庭,3女都全盤認罪,法院近日將採簡式判決。

劉喬安由於大雨塞車,遲到15分鐘才到庭。檢方認定,戴君儀共媒介賣淫27次、鐘宜姿6次、劉喬安2次,每次收取1萬至30萬元不等的仲介費。

劉喬安等3女去年被美國在台協會AIT檢舉,涉及跨國賣淫集團案,北檢偵查後,認定3女雖有仲介賣淫,但並未限制應召女的行動,也沒有強扣護照或金錢等強制行為,應召女在外地皆行動自如,檢方因此認定未涉性剝削,不構成人口販運罪,但仲介賣淫仍犯刑法妨害風化罪,將3女起訴。

劉喬安承認犯罪事實與罪名,辯護律師主張劉喬安在此案只是協助鐘女的角色,參與程度不高,案發後已深刻反省,現有正常的藝人工作,並參加學習課程,最近考到芳療執照,請求判她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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