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妖姬」崔苔菁停車位官司 高院今判崔勝訴
2016/06/21 19:03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有「一代妖姬」稱號的資深歌星崔苔菁,她在北市大安區住處使用地下室的停車位多年,新搬來的楊姓住戶花了7千多萬元買了房子和車位,認為崔苔菁使用中的9號車位應該要讓出來,對崔苔菁提起「返還無權佔有停車位」訴訟,高等法院認定,崔苔菁在30多年前就獲分管契約約定有權使用該車位,也按時繳納停車費,判她勝訴,擁有車位使用權。
崔苔菁住處和訴訟的停車位,是在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靜巷內的一棟大廈,住戶都是政商名流、醫生等人。
兩年多前,楊姓住戶花了7200萬元購買五樓房至和地下停車位,搬進來後卻發現崔苔菁把車停在地下室的9號車位,正是她買到的車位,楊姓住戶認為崔苔菁應該把市值約400萬的車位讓出來,並要求直到返還前,必須以「不當得利」規定按月支付9千元的停車費。一審判崔苔菁勝訴,楊姓住戶不服,上訴高等法院。
高院傳喚大廈其他住戶發現,兩棟住宅地下室相通,而崔苔菁32年前向建商買房屋和車位,就已經選定車位,也取得分管契約,因此按照契約,認為崔苔青還是有權使用該車位,判崔苔菁勝訴,不必讓出車位;此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