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鄰女寫功課伸鹹豬手 摸大腿3次判8個月
王姓男子藉指導鄰家小六女童功課之便,竟伸出鹹豬手,撫摸女童大腿,結果被女童父親撞見,追問之下,才知王男是「慣犯」,憤而報警送辦。圖為示意圖與本文無關。(資料照,記者黃捷攝)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王姓男子藉指導鄰家小六女童功課之便,竟伸出鹹豬手,撫摸女童大腿,結果被女童父親撞見,追問之下,才知王男是「慣犯」,憤而報警送辦,法官認為王男撫摸女童大腿屬猥褻行為,前後摸3次,合併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擔任兼職時薪工作,經常提早下班的王姓男子,見鄰家小六女童放學後獨自在客廳寫功課,便主動義務指導女童功課,卻心存不軌,去年11月間,陸續趁著和女童獨處時,撫摸女童大腿,無意間被女童父親發現,追問之下,女童才說出鄰壁叔叔常摸她大腿。
王男因而遭到法辦,王男應訊時坦承因為對女童有好感,才情不自禁撫摸女童,並曾親吻過女童。法官認為王男犯後具悔意,並取得女童及家屬原諒,法官認定王男對女童猥褻3次,各處有期徒刑6個月,合併應執行8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