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自辦市地重劃 台中高分院判決賴姓地主勝訴
黎明自辦重劃100年配地公告,台中高分院判決無效,勝訴的地主及前來聲援的團體,在法院外聽到消息高興莫名。(記者楊政郡攝)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中市黎明自辦市地重劃,賴姓地主不滿重劃會將「交六用地」做為自己的抵費地,卻將較偏遠的土地分配給原地主,拒絕自行拆遷並提告,法院一審判決地主勝訴,台中高分院上午判決維持原判,判決重劃會理事會100年配地公告無效。
上午包括自辦重劃受害聯盟、弘富自辦重劃自救會、長春自辦重劃自救會、安和自辦重劃自救會,黎明自辦重劃自救會等20幾個團體,都聯名或派員到場聲援,柯劭臻律師說,黎明重劃會在一審判決重劃會敗訴後,4月11日凌晨重劃會竟半夜找人牆拆賴家的房屋,如果可以這麼蠻橫,台中市府也缺乏監督能力,今天財團可以拆賴家,明天就會拆妳、我的家。
上午11時傳來好消息,法官判決配地公告無效,對地主們是好消息,與許多聲援團體在高分院外舉旗歡呼。
市政府地政局表示,市府會尊重法院判決,也將持續督促重劃會依判決確定結果辦理。市府為強化自辦市地重劃審核機制,在今年1月訂定「台中市政府受理申請成立自辦市地重劃籌備會及核定重劃範圍審查基準」,並已開始實施。
自辦市地重劃之土地分配爭議,法令訂有處理程序及救濟管道。地主不服土地分配結果,首先由重劃會理事會協調處理,協調不成時,可依章程所定期限訴請司法裁判。地政局說如重劃會未依規定或程序協調影響地主權益,市府基於主管機關立場,一定會約束重劃會,請市民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