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自辦重劃 地主抗議質疑市府瀆職
自辦重劃地主至市府抗議,要求市府負起監督重劃會的責任。(記者張菁雅攝)
〔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多位台中市自辦重劃區地主今天到市府抗議,質疑市府放任重劃會炒作土地,地主在不對等的情況下權益受損,要求有爭議的自辦重劃區應重新調處、重新分配土地。
黎明自辦重劃會以妨礙施工為由提告拒絕拆遷的賴姓地主,並在今天凌晨強制拆屋,多位地主前往現場聲援賴家,隨後轉往台中市政府抗議。
地主們高喊「老胡害人,佳龍裝蒜」、「市府瀆職、重劃違法」、「重新調處、重新分配」。陪同的律師柯劭臻表示,台中市自2004年開放的開發範圍共1437公頃,近一半是自辦重劃,吸引大財團爭相辦理,雖然是民間自辦重劃,市府仍應實質審查預算書、費用負擔綜計表等,市府卻僅備查,讓地主在契約不平等、資訊不公開、法令不了解的情況下參與重劃。
柯劭臻指出,賴家土地位於西屯區的精華路段,卻被硬生生分配到南屯區,且先前只招開一次拆遷調處會議,賴家就接到配地通知,相當不合理,地主要求地政局重起調處,並監督財團,而非向財團靠攏。
地主賴先生也說,重劃會若有違法作為,市府可以撤銷,甚至可以解散重劃會,市府不用這個「尚方寶劍」,卻任由地主與重劃會訴訟。
市府地政局則表示,黎明自辦市地重劃區「交六」用地地上物訴訟,經104年10月判決確定,再由重劃會申請強制執行拆除,今年3月31日由最高法院強制執行第一次拆除,後經協調僅先拆除圍牆,並限期地主10日內搬遷;今日上午則由最高法院再次執行強制拆除,此屬私權行為,市府予以尊重。
地政局也說,參與重劃的地主與重劃會間針對地上物拆除及土地分配爭議已訴訟多年,法院認為雙方既已簽立拆遷補償協議,並就拆除建物、拆除日期及補償費給付金額等事項都達成協議,認為拆除地上物的契約已經成立,因此判決確定。
此外,針對配地部分雙方另有訴訟進行中,地政局呼籲重劃會多與地主溝通協商,尋求兼顧雙方權益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