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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臉書亮槍彈照 酒醒警方找上門

黃男在臉書張貼槍彈圖文,觸犯恐嚇公眾罪被函送法辦。(記者鄭鴻達翻攝)

黃男在臉書張貼槍彈圖文,觸犯恐嚇公眾罪被函送法辦。(記者鄭鴻達翻攝)

2016/06/11 17:20

〔記者鄭鴻達/苗栗報導〕苗栗31歲黃男,凌晨酒過三巡後,一時氣憤,上臉書貼出手槍與40發子彈照片,並嗆聲「得罪過我的...自己小心點!」、「弄死你,頂不過,無期徒刑!」結果引來警方上門搜索,雖未搜出槍彈,卻也因此被依恐嚇公眾罪送辦。

竹南鎮黃男凌晨在臉書張貼有1把手槍與40顆子彈的照片,並寫有「得罪過我的...自己小心點!君子報仇十年不晚!弄死你,頂不過,無期徒刑!弄死你,十幾年後我出來還是一好漢!」等語,臉友看了嚇得趕緊報警。

警方接獲通報後,根據姓名找出黃男身分,今早前往黃男住處探訪,黃男家人嚇得趕緊連絡酒醒出門覓食的黃男,在黃男陪同下,警方雖未搜出槍彈,也查出有關前科,但為求慎重,仍將黃男帶回警局釐清來龍去脈。

從事水電工作的黃男供稱,當時與朋友喝酒後,想起3年前曾被人毆打,一時心生不滿,才上網擷取槍彈圖片貼文嗆聲,但沒針對特定對象。黃男在警局交代案情時,也為自己脫序言行感到可笑,笑說後悔喝酒誤事。

儘管黃男堅稱槍彈圖文,並無針對特定恐嚇對象,已於下午刪文、關閉帳號,且圖中地板也與家中擺設不同,但因黃男於臉書張貼恐嚇圖文,供不特定的臉友觀看,已涉及恐嚇公眾罪,最後被函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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