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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名對調」被控詐欺、恐嚇 消防隊員獲判無罪

    法官認為30萬元是消防指名互調的陋習、潛規則,雙方屬於合意付錢、收款,且事後雙方確有互調。(資料照,記者鍾泓良攝)

    法官認為30萬元是消防指名互調的陋習、潛規則,雙方屬於合意付錢、收款,且事後雙方確有互調。(資料照,記者鍾泓良攝)

    2016/06/09 14:55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原任職桃園市消防局的丁姓隊員因想調回故鄉南投,在網路貼文詢問「南投有人喉嚨痛想吃楊桃嗎」,遂找到故鄉在桃園的南投縣消防局楊姓隊員「指名互調」,楊員要求依「行規」支付30萬元,丁員付款後楊員卻又開口索討50萬元才願意調職,事後丁妻控告楊員詐欺、恐嚇,楊員坦承收了30萬元但絕無再討50萬元,案經桃園地院審理後全案逆轉。

    法官認為30萬元是消防指名互調的陋習、潛規則,雙方屬於合意付錢、收款,且事後雙方確有互調,此部分並不構成刑法上的詐欺及恐嚇罪,但後續的50萬元指控,全案只有楊員測謊未過的單一證據,沒有確實收受50萬元的積極證據,無法證明楊員涉犯詐欺、恐嚇,審結判處楊員無罪。

    此案曝光後,指名互調潛規則浮上檯面,飽受基層消防隊員及外界抨擊,內政部消防署也修改消防隊員調動規則,桃園消防局日前曾就此案表示,消防署為解決基層消防隊員請調至其他縣(市)消防機關服務問題,訂定「消防機關隊員定期請調作業原則」,統一建立各消防機關隊員請調服務地區媒合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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