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台大宅王殺人性侵遭求償 今將出庭

「台大宅王」張彥文當街殺害女友案,張彥文開庭後在法警戒護下搭乘囚車離去。(資料照)

「台大宅王」張彥文當街殺害女友案,張彥文開庭後在法警戒護下搭乘囚車離去。(資料照)

2016/06/02 10:35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大宅王」張彥文前年當街砍殺林姓前女友47刀致死,還當街親吻死者下體,今(2)日上午民事部分首度開庭;據了解,張彥文將親自出庭,但法院不公開審理,求償金額須等庭後才能得知。

刑庭時,張彥文被控的8項罪名,犯罪事實他都承認,未予爭辯,法院因此全判有罪,包括前年9月初張與林女在分手前同遊日本,張男在日本京都、大阪的飯店房間內各性侵林女1次,依2件強制性交罪各判3年2月,在大阪房間張還偷拍林女上身裸照1張,法院依妨害秘密罪判5月。

2人返台後,林女要求分手,9月14日晚間,張彥文侵入林女所租住的套房,恐嚇說擁有她的裸照,要求「再來一炮」才刪除或歸還裸照,此部分依侵入住宅、恐嚇2罪,各判刑4月。

同年9月22日清晨,張彥文在台北市南京東路巷子口攔下林女,恐嚇「我手裡有刀,我要自殺了,我想在人生的最後一天,跟你當最後一天的男女朋友,這是我的夢想,求你不要破壞我的夢想,不然我怕會跟你同歸於盡」,依恐嚇罪判刑6月。

林女回絕張男的要求,張男頓起殺機,連砍47刀殺害林女,殺人罪判無期徒刑;林女倒地死亡後,張脫下林女內外褲,當街親吻她下體,污辱屍體罪判刑7月。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