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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自己喝醉被硬上...隔天她收到道歉簡訊大驚!

    陳男傳來的道歉訊息,讓小君驚訝不已,才得知自己被侵犯。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陳男傳來的道歉訊息,讓小君驚訝不已,才得知自己被侵犯。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2016/06/01 11:36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陳姓男子與女友人小君(化名)相約夜唱,散場後小君陪他去找旅館,並待在房內休息,他卻趁小君喝醉酒時硬上,隔天他良心不安,不斷傳訊息道歉,小君才驚覺自己被侵犯,氣得提告;陳男到案後辯稱合意,台北地檢署認為,小君當天適逢生理期,應不會挑這天嘿咻,且陳男隔天不斷道歉,顯然心虛,今依乘機性交罪將他起訴。

    102年至103年間,陳男多次與小君相約出遊,某天陳男約小君去夜唱,結束後小君陪他去找旅館投宿,因當時小君已帶醉意,擔心深夜獨自搭車有危險,遂與陳男一起待在旅館房內休息,卻沒料到自己竟會遭陳男侵犯。

    隔天退房後2人各自離去,原不知自己被性侵的小君,突然收到多則陳男傳來的道歉訊息,內容提及「我昨天有沒有做什麼讓妳不開心的事?」「我禽獸不如,我會去投案,希望妳原諒我」。

    收到訊息的小君驚訝不已,這才開始回想前一晚到底發生什麼事,印象中好像有人壓在她的身上,氣得她立即去驗傷提告;陳男到案後則否認性侵,辯稱雙方是你情我願。

    檢方原先勘查旅館監視器畫面,發現2人同進同出,互動沒異狀,所以將陳男不起訴;後來小君聲請再議,並提出陳男的道歉訊息為證,檢方勘查訊息內容後,認為2人當時若是合意,陳男何必傳訊息稱要去投案,且小君當天適逢生理期,依常理不會挑在這天發生性行為,所以不採信陳男說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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