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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女友提分手 男子持刀逼問判4月

2016/05/31 16:43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林姓男子4年前與當時就讀國三的小女友交往,還初嚐禁果,兩人交往3年後,女友提分手,林男不滿約女友在汽車旅館談判,結果竟持水果刀逼問「為何要分手」,女子趁亂逃出報警求救,事後調查兩人開房間的事也被小女友父親發現,氣得對林男提告,彰化地方法院依妨害性自主判處林男有期徒刑4月。

判決書指出,林男(22歲)因訓練所需,經常跑到被害女就讀的國中練習拳擊,因而結識交往,101年11月,林男明知小女友未滿16歲,就帶她去開房間,直至去年6月27日,小女友欲提分手,兩人於是約好在員林市某一汽車旅館談判,一進房間,林男就把小女友推到牆角,並拿出預藏的水果刀插在小女友左臉龐的牆壁,逼問「為何要分手」還把小女友嚇哭。

林男暫時恢復冷靜表示,怕自己會傷人,要小女友先走,小女友走出房間沒多久又被拉進房間質問,幸好緊急按下房間內的警報器,旅館人員打電話詢問,小女友趁林男接電話時跑走,並躲在附近商家通知父母報警,整起事件而東窗事發。

法官認為,林男與年幼被害人發生性行為,影響被害人身心與人格發展,行為並不可取,惟念被告犯罪時年紀尚輕,且犯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依妨害性自主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為性交,處有期徒刑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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