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分家產溺死老公 爭產不成倒賠635萬
游姓婦人以安眠藥迷昏顏男後,將他頭部按進水裡溺斃,高等法院判決游女須賠償顏男與前妻所生4名子女共635萬又46元。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資料照)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基隆婦人游淑姈生意失敗,為分顏姓丈夫家產和詐領保險費,竟然以安眠藥迷昏顏男後,將他頭部按進水裡溺斃,高等法院判決游女須賠償顏男與前妻所生4名子女共635萬又46元,還可上訴,刑事責任部分,游女先前已被依家暴殺人罪判處14年徒刑確定。
判決指出,在基隆經營卡拉OK店的游淑姈,101年間嫁給從船公司退休的顏男,兩人均再婚,當時游女47歲,顏男大他20幾歲,兩人都是離婚後結婚。
游女和顏男結婚不到10個月,游女因財務問題狠心殺害丈夫,102年3月間,顏男騎機車帶游女到金山地區泡湯,卻突然溺斃在房間裡,游女向顏男4名子女要求分家產,並向保險公司要求理賠。
檢警調查後,發現顏男體內有安眠藥,深入調查後,原來是婦人擁有的卡拉OK店,因為經營不善,欠下大筆債務,婦人為了償還債務,才殺害丈夫。
顏男的子女提出民事訴訟求償,游女則辯稱顏男常失眠,有服用安眠藥的習慣,可能因為服藥過量才會死亡,但一、二審不採信,判決游女須賠償顏男4名子女,每人各158萬7615元,總計須賠償635萬餘元,全案還可以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