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太重抗告 王令一和王令台皆獲減刑改判
王令一。(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力霸東森掏空案爆發後,王又曾、王金世英夫妻潛逃美國,王又曾的多名子女紛紛判刑入獄,王令一和王令台不滿當初刑度合併算時,法院判太重,各自向法院提出抗告,最高法院採信高等法院見解,將王令一執行刑從12年6月改判為12年,王令台的3年8月,減刑後,改判1年10月,兩案確定。
高院裁定指出,王令一不滿法院原判他合併執行刑12年,後來法院發現計算刑度錯誤,改裁定執行刑為12年6月,王令台認為,根據「不利益禁止變更原則」,法院既然已判他12年,不能再諭知判他更重刑度,高院採信他的見解,因此裁定執行刑為12年,高院見解獲最高法院支持。
已獲假釋的王令台也指出,法院當初將他判刑3年8月,沒有考量他的犯行符合96年的減刑條例規定,高院因此將他刑度減為1年10月,102年11月入獄的王令台,雖在去年5年15日假釋出獄,將視為已服刑期滿,高院見解獲最高法院支持。
王令台。(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