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褻國小女童1136次 狼師判刑3年6月
狼師對女童猥褻1136次,被判徒刑3年6月。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高市莊姓留美碩士涉嫌在母親開設的安親班裡,趁教書之便,猥褻國小女童1218次,檢方偵結後對莊男求處重刑,並要求法官強制將莊男送醫治療,高雄地院審理後,認定狼師對女童猥褻1136次,判他徒刑3年6月。
判決指出,莊姓留美碩士(31歲)回台謀職不順,從教職退休的母親開安親班,讓莊男在安親班裡教課,但莊男卻在上課時對多名女童撫摸下體,女學生隱忍多年後,終於爆發向學校老師告狀;檢方介入調查,發現4名女童受害次數高達1218次,其中還有女童從8歲被性騷擾到11歲,行徑相當可惡。
檢方偵辨時還發現,莊男的電腦裡,不但有偷拍安親班女童併排躺在椅子上午睡的影片,甚至硬碟裡還有大量「幼幼」情節的A片,檢方偵結後,認定莊男惡性重大,且事後矢口否認犯行,毫無悔意外,更從未和被害人和解,因此依妨害性自主罪嫌提起公訴,並求處重刑,還向法官要求判處莊男須接受強制治療,避免戀童癖好發作,出獄後傷害其他無辜少女。
值得一提的是,莊男猥褻女童案爆發後,莊男的母親不但把安親班關閉,更直指兒子很乖不可能做出這種事,痛罵小朋友亂說話,害他兒子揹上莫虛有罪名。
高雄地院審理時,莊男堅稱自己沒有犯案,但因被害女童指證歷歷,加上根據相關事證,合議庭認定他猥褻1136次,但不用另外送醫接受強制治療,只要再獄中定期接受治療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