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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慎選電信商!前一天傳訊嗆離職 隔天他反悔卻網路不通...

    情境照。

    情境照。

    2016/05/27 09:01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擔任餐廳管理部經理的李姓男子,去年因未準時上班等原因遭主管斥罵,讓他怒傳訊息嗆主管「我不幹了」、「明天來公司辦離職」,隔天他感到後悔,急忙補傳「傳錯」、「我決定不離職」等訊息給主管,但最後仍遭解雇。李男事後提告主張自己無辭職真意,公司是違法解雇,但台北地院審理後發現他補傳的訊息疑因網路不通而根本沒送達,認定公司解雇合法。

    據悉,李男去年3月起擔任北市一家涮涮鍋的管理部經理,負責建構各項營運制度與監督執行,月薪7萬元,不料工作2個月後,他因未遵守上班時間及不服從上級交辦事務,與主管發生口角,去年5月4日他憤而用LINE傳訊嗆「我不幹了」、「明天來公司辦離職」,5月5日早上又傳訊息稱自己洽談新工作延遲,要再緩一天辦理離職。

    不料,當天下午他突然反悔,急忙補傳訊息稱自己「傳錯之前草稿」,並強調「我不離職,我今天請事假,明天回公司上班」,但隔天到公司上班卻被拒絕,他向到場調停的員警聲稱自己突然「心情有轉折」,所以不想離職了,並要求公司給予非自願離職證明書,但被公司斷然拒絕,他對此提起訴訟,主張雙方僱傭關係存在。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李男請辭訊息的文意明確,足認有辭職真意,他雖事後補傳訊息表示自己不離職了,但該則訊息旁並無「已讀」標示,對方的對話紀錄中也沒有看到該則訊息,可能是因為網路訊號不佳而沒有送出,無從使公司知道他無辭職意願,雙方勞動契約應已因他主動請辭而終止,公司只須補發3332元勞退金給李,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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