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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妹出場喝爛醉遭撿屍舔奶 男子被判刑

酒店妹爛醉遭撿屍,男吃猥褻官司。(情境資料照,記者蔡彰盛翻攝)

酒店妹爛醉遭撿屍,男吃猥褻官司。(情境資料照,記者蔡彰盛翻攝)

2016/05/16 12:02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高市李姓男子日前和友人前往酒店飲酒作歡,一群人喝上癮後,帶著酒店妹出場唱歌,眾人歡唱通宵,李男竟趁酒店妹醉倒在KTV時,把她「撿」到汽車旅館舔奶,高雄地院依乘機猥褻罪判他徒刑6月、緩刑2年。

判決指出,103年5月1日凌晨2點多,李姓男子和3名友人前往酒店消費,一群人喝到早上5點後,李男和友人邀約剛下班的一群酒店妹前往KTV續攤;酒店妹們跟著前往歡唱到早上9點後,其中綽號「小雅」(化名)的酒店妹因不勝酒力,醉倒在KTV內。

李男見「小雅」醉死,竟自告奮勇要帶她回家,但卻沒把她安全送回家,反而是帶著「小雅」前往汽車旅館開房間;李男抱著「小雅」入房後,見對方醉到沒有意識,竟脫去她的衣服和胸罩舔奶,但李男因酒喝太多也無力「進一步」,舔完奶後躺在「小雅」身邊睡。

「小雅」醒後發現自已衣衫不整,且李男還躺在她身邊呼呼大睡,經喚醒李男後,李男坦承做出不軌行為,但「小雅」不肯原諒她,直接報警提告;高雄地院審理時,李男坦承犯行,並允諾會和「小雅」和解,法官見他犯後態度良好,且「小雅」也同意原諒他,因此依機猥褻罪判他徒刑6月、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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