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情郎結婚隔日就落跑 妻訴請離婚獲准
何男婚後隔日就食言「落跑」,拒絕履行同居義務。圖中人物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記者陳賢義/台東報導〕台東何姓男子允諾偕張姓妻子與岳母同住,未料婚後隔日就食言「落跑」,拒絕履行同居義務,多次向妻子催討生活費,要不到就透過臉書開罵,張婦獨守空閨等嘸人,狀告薄情郎訴請離婚,台東地方法院民事庭審理,認為2人已無情感可言,夫妻關係名存實亡,准離。
何男與張女是在103年1月26日結婚,約定婚後同住在張女母親家,未料風光宴客,新郎倌隔日就消失無蹤,經濟困頓就透過中間人向張女索討生活費,要不到即PO網辱罵,痴心換絕情,張女悟透了不可能,決心結束這段名存實亡的婚姻。
法官認為何男婚後旋即無故離家,既未善盡照顧妻子及家庭的責任,又未曾給付過任何家庭生活費用,還以臉書或透過他人向張女索討生活費,倘若張女不願給付,動輒以髒話辱罵,甚至自此失去行蹤,不願與張女聯繫,兩造間已毫無夫妻情份可言;另自103年1月27日就未共同生活,至今逾2年3月,期間2人未有任何互動往來,各過各的生活,對彼此的生活情況,既不瞭解也漠不關心,形同陌路,婚姻已生破綻難維繫,准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