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丟垃圾...莽男揮拳打死老翁 被判7年
2016/05/13 11:25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男子林文信開車進入桃園市某大樓停車場,因丟垃圾問題與住戶錢姓老翁口角,林男突朝錢男頭部揮拳,錢男倒地不起,送醫急救仍不治,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見解,認為林男僅因細故就出手打人害死老翁,但考量他坦承犯行,且當庭道歉又賠償家屬,依傷害致死罪判處7年徒刑確定。
判決指出,被告林文信前年2月23日上午10點20分和友人開車進入大園區某大樓地下室停車場,住戶65歲錢姓老翁指責他亂丟垃圾,林男痛罵錢男「要幹什麼!」後,突然出拳擊中錢男頭部,錢男後腦著地倒下,其他住戶連忙叫救護車送醫,林男想開車離去,因鐵捲門阻擋才留在原地等警方處理。
高院認為,林男和被害人素不相識,只因垃圾糾紛就出手傷人,導致老翁死亡,家屬也悲痛萬分,事後還想一走了之,但考量林男承認打人,且當庭向家屬道歉並掏出20萬元賠償,因此判刑7年,上訴後被最高法院駁回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