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摑掐頸單親童辱「沒爸的孩子」暴走女導師賠償換撤告
新北市一小四單親男童,前年11月被盧姓女班導看到他將手中廣告紙從5樓往1樓丟,盧女不滿在全班同學面前掌摑男童,還掐住他的脖子壓在地上,怒罵:「這就是沒爸爸的孩子」,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小四單親男童,前年11月被盧姓女班導看到他將手中廣告紙從5樓往1樓丟,盧女不滿在全班同學面前掌摑男童,還掐住他的脖子壓在地上,怒罵:「這就是沒爸爸的孩子」,男童母怒告女導師涉傷害、公然侮辱、妨害自由等罪,今年3月雙方達成和解,男童母撤告,妨害自由部分檢方認定罪嫌不足,新北地檢署因此今予盧女不起訴處分。
庭訊時,52歲的盧女表示,男童長期不聽話,擔心若從樓上丟下來的是石頭怎麼辦?指稱當天僅以「拍、推」方式管教男童,沒有打人,且無辱罵男童是「沒爸的孩子」,當時是對男童說「你爸爸不在,媽媽沒空管你,所以老師代替媽媽管教你」,否認犯行。
檢方傳喚8位男童的同班同學,有的指稱男童當天上學臉上就有傷痕,非被老師打傷,但傷勢位置供述不一,有的說老師確實有狠甩男童巴掌,學校調查報告則認定老師傷害,案發後已將她調離現職並記過。
在檢方偵查終結前,雙方調解成功,盧女賠償換取撤告,遭控妨害自由部分,檢方認定男童跌倒趴臥在地時,盧女隨即將他扶起,認定罪嫌不足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