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捷執行前 法部曾問總統府是否赦免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10日晚間召開記者會,針對鄭捷伏法一事說明。(記者黃耀徵攝)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法務部今晚決定鄭捷執行死刑前,曾向總統府確認鄭捷並未申請或獲得赦免,才批准執行,政務次長陳明堂表示,該部對死刑犯的人權保障已完備。
陳明堂指出,鄭捷在北捷殺人,兩分多鐘內造成四死、二十二人受傷,歷審法院皆判處死刑,最高法院並提訊鄭捷召開言詞辯論,終審判決認定鄭捷罪證明確,所犯符合國際公約規定的最嚴重犯行,因此判處四個死刑。
陳明堂強調,鄭捷嚴重破壞社會秩序與安定,造成大眾驚恐不安,對被害人及家屬造成永遠難以抹滅傷害,社會大眾紛紛要求法務部應依法執行死刑,法務部自有依法執行死刑,以實現社會正義的責任,保障絕大多數善良百姓的安全與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