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酒女出場 花心男被偷12萬元
台北市林姓商人經常跑桃園市酒店、戀上32歲吳姓酒女,去年到酒店捧場,花2萬元帶吳女出場、共赴汽車旅館,一覺醒來卻發現吳女不見了,且皮包內的12萬元現款不翼而飛。情境照,與新聞無關。(資料照)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台北市林姓商人經常跑桃園市酒店、戀上32歲吳姓酒女,有意以每月5萬元包養吳女,但吳女索價8萬元才夠,雙方還沒達成包養默契前,林男於去年8月23日到酒店捧場,花2萬元帶吳女出場、共赴汽車旅館,一覺醒來卻發現吳女不見了,且皮包內的12萬元現款不翼而飛,氣得四處找人,吳女擔心挨告,反而惡人先告狀指控林男對她家暴,並稱拿走的是「包養費」。
檢察官查出吳女早先就受傷,且非林男造成的,另查出林男當晚與楊姓好友一起到酒店,雙方各帶吳女與宋女出場直奔摩鐵,宋女曾到林男、吳女的房間內飲酒,林男累了先入睡後,吳女曾拿1萬元給宋女,事後傳訊息要她「別說看到我拿錢,也別說我給你錢」,認定吳女涉嫌偷竊起訴。
桃園地院審理時,吳女仍稱是對方主動給她的「包養費」,否認偷竊,但法官查出她事後歸還林男5萬元,且稱偷錢的理由是「媽媽開刀要用錢」,今天審結依竊盜、誣告罪將她各判處3月徒刑,均緩刑3年,期間需義務勞動100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