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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分手心有不甘 男LINE前女友裸照挨告

鍾男疑心有不甘,用LINE傳了數張周女裸露下體的照片給對方。(資料照,記者侯承旭攝)

鍾男疑心有不甘,用LINE傳了數張周女裸露下體的照片給對方。(資料照,記者侯承旭攝)

2016/05/05 18:31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27歲鍾姓男子與周姓女子原為男女朋友,但兩人感情卻日趨平淡,去年9月雙方分手,鍾男疑心有不甘,用LINE傳了數張周女裸露下體的照片給對方,周女驚見嚇得控告鍾男涉嫌恐嚇、妨害秘密;台北地檢署調查期間,雙方和解撤告,檢方今將鍾男處分不起訴。

處分書指出,鍾男與周女交往期間,鍾男曾利用周女不注意之際,偷拍數張周女裸露胸部及下體的私密照;去年2人戀情不再,雙方漸行漸遠,於同年9月間分手,鍾男疑因此心生怨恨,於9月9日當天,用LINE傳了數張周女裸露性器官的照片給對方,周女認為遭到偷拍、恐嚇,對鍾男提告。

檢察官傳喚鍾男出庭,他承認有傳裸照給周女,但辯稱無恐嚇犯意,表示:「照片傳完她很生氣,我隨即道歉」等語。

檢察官勘驗雙方LINE的對話紀錄,發現周女雖有接獲鍾男所傳裸片及訊息,但從2人對話的通聯紀錄看來,鍾男並無提及任何恐嚇周女的相關話語,對於是否構成刑法恐嚇危害他人安全罪之程度,仍有疑慮,且周女是否因此心生畏懼,也有疑問。

檢察官調查期間,周女與鍾男和解,表示不願再追究,並具狀撤回告訴,檢察官因而將鍾男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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