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三峽運將割喉案 兇嫌遭判無期徒刑

    葉峻廷坦承因缺錢謀財害命,新北地院依強盜殺人罪判葉無期徒刑。(資料照,記者陳慰慈攝)

    葉峻廷坦承因缺錢謀財害命,新北地院依強盜殺人罪判葉無期徒刑。(資料照,記者陳慰慈攝)

    2016/04/11 18:04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去年6月28日,66歲的計程車司機阮慶晨遭20歲的乘客葉峻廷,持水果刀割喉死亡,被棄屍在三峽的白雞山區產業道路,案發後,葉峻廷跑到摩鐵藏匿,友人陳威旭不但販售葉男安非他命,並提供窩藏地,新北地院依強盜殺人罪判葉無期徒刑,另依藏匿人犯、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判陳4年10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去年6月27日下午2時許,葉男先到新莊一間商場購買水果刀,隨後在龍安路口搭上阮男所駕駛的計程車,指示阮開車前往三峽中正路尋找友人陳男,但未遇到陳男,再指示阮開車前往三峽添福里山區,抵達後,葉男給付車資,於路旁抽煙,隨即拿出水果刀稱:「不要動!把錢交出來」

    阮不從欲逃離現場,葉男持水果刀往阮的右頸猛刺一刀,再砍殺阮右側頭部、頸部、胸部等重要部位,葉男隨後把水果刀棄置草叢,開著阮男的汽車離去,再拿走阮皮包內的現金1萬3千元、汽車內現金4千元,跑到樹林一間摩鐵藏匿。

    其友人陳男得知後沒勸他投案,反而帶更換衣物給葉,並販售安非他命給葉吸食,甚至騎車載他到朋友家寄宿藏匿。

    法院審理時,葉男稱缺錢購買毒品,原本只想強盜,但因被害者想逃,拿刀刺對方,才起殺人犯意;陳男也坦承犯行。

    合議庭認為,葉男因一時貪念犯案,剝奪被害者生命,對家屬造成巨大精神愴痛,對社會治安危害重大,考量他犯後認罪,當庭對家屬鞠躬道歉表示後悔,不過,並未與家屬達成和解;合議庭認為,葉男並非毫無悔意,尚未達泯滅人性良知,而須剝奪其生命權,使其與社會永久隔離必要因此判決無期徒刑;可上訴。

    ☆少一份毒品就多一份健康,自由時報提醒您遠離毒品☆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2025春節專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