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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判死刑從怨恨到看淡 鄭性澤還是只有一句話

鄭性澤明將出庭,法界人士在網路上廣為宣傳。(圖擷取自鄭性澤臉書)

鄭性澤明將出庭,法界人士在網路上廣為宣傳。(圖擷取自鄭性澤臉書)

2016/04/11 21:03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14年前涉嫌在台中豐原KTV開槍滋事殺警的鄭性澤,歷經21次開庭仍被判處死刑定讞,但多項證據都顯示他並非真兇,讓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檢察署3月18日聲請再審,促使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在明天(12日)進行提訊。已經48歲的鄭性澤對此仍表示,他要告訴法官的第一句話就是,「警察不是我殺的!」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鄭性澤坐牢14年,已經從當年的小夥子變成身材微胖、面容老態的中年男子。對於因殺警被判死刑,他仍強調自己是蒙冤,「我是當事人,我很清楚我沒有開槍殺警察,我有請檢察官驗槍枝的指紋,但檢察官沒有驗...」,而對於自己有在訊問時自白,他強調這是因為「當時被刑求!」

鄭性澤淡然的表示,他原本會怨恨司法人員,但後來看開怨恨也沒用,反正什麼事他們說了算,他還曾聽一名因案被羈押的資深法官對他說,法官的審判,「沒有標準就是標準!」他如今對於出獄是用平常心看待,因為實在太多次被駁回,受到的打擊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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