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掏槍瞄準運將 運將不怕不構成恐嚇
2016/04/08 13:56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18歲簡姓男騎士與計程車發生行車糾紛,竟趁計程車停等紅綠燈時,掏出玩具槍瞄準運將後離去,被警方依恐嚇最究辦,但基隆地檢署認定,運將一眼認出簡所持的是假槍,也未因此心生畏懼,因此處分簡不起訴。
處分書指出,18歲簡姓男子今年2月間騎車載女友行經基隆市培德路時,與計程車發生行車糾紛,一路狂追,趁計程車在基隆法院前等紅綠燈,站在計程車前約20多公尺的距離,持著一把白色槍枝瞄準車內的何姓運將,隨後揚長而去。
簡稱,他因為不滿計程車運將跟車跟太近,車子還差點撞及他女友的腳,趁計程車等紅綠燈時,騎到計程車前,從背後掏出玩具槍,瞄準運將。
何則說,簡持槍瞄準他時,並沒有拉槍機,一看就是假槍,他也不會因此心生畏懼。
基隆地檢署將簡的槍送驗,確實只是一般的玩具槍,並無殺傷力,加上運將並未因此感到畏懼,認定簡掏槍瞄準運將的行徑並未構成恐嚇罪,處分簡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