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捷諷刺矯正制度是懲罰 矯正署回應了......
2016/04/07 17:42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鄭捷出庭時在法庭發表三點聲明,其中諷刺矯正署該改名為「懲罰署」,把收容人變成人型廢物,做牙線棒做到手指變形、出獄一樣受到歧視,對此,矯正署今天下午發出新聞稿回應,鄭捷對矯正機關作業內容認知見聞與事實不符,副署長邱鴻基表示,改名「懲罰署」也僅是鄭捷的個人想法。
邱鴻基表示,依羈押法第16條規定「被告得依其志願參加作業」,鄭捷在羈押期間並無參與作業的意願,因此台北看守所未安排他參與工場作業,他所陳述或聽聞的與事實不符,北所之前曾試辦兩週的牙線棒包裝,經評估工作時程及工資不適合,後來未引進此項加工作業。
邱鴻基表示,收容人作業時間每天6到8小時,如果扣除接見、出庭、國定假日等狀況,有時1天甚至不到6小時,不可能如鄭捷所述做到手變形、做到死的狀況;目前矯正機關有14項自營作業、15項委託加工,參考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之職前訓練課程及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實施計畫,開辦網頁設計、室內配線、電腦修護、中式餐飲等技能訓練班計390個班次、6392訓練人次,並非鄭捷所指稱都是高勞力、低智商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