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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捷殺人圖片血腥 《蘋果》抗罰敗訴

鄭捷去年在台北捷運瘋狂殺人,造成4死22傷慘劇,《蘋果日報》連續2天刊登「「捷運殺人」捷運車廂殺人血腥現場目擊」等4篇報導的圖文,被台北市政府以內容有過度描繪血腥的圖片,有害兒童和少年身心健康,裁罰23萬元。(本報照片)

鄭捷去年在台北捷運瘋狂殺人,造成4死22傷慘劇,《蘋果日報》連續2天刊登「「捷運殺人」捷運車廂殺人血腥現場目擊」等4篇報導的圖文,被台北市政府以內容有過度描繪血腥的圖片,有害兒童和少年身心健康,裁罰23萬元。(本報照片)

2015/11/25 12:4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鄭捷去年在台北捷運瘋狂殺人,造成4死22傷慘劇,《蘋果日報》連續2天刊登「「捷運殺人」捷運車廂殺人血腥現場目擊」等4篇報導的圖文,被台北市政府以內容有過度描繪血腥的圖片,有害兒童和少年身心健康,裁罰23萬元,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裁罰於法有據,判《蘋果日報》敗訴。

《蘋果日報》在去年北捷殺人案後,於5月21、22日,在其網站刊登「「血洗捷運」男大生血洗捷運4死22傷」、「血淋淋四分鐘車廂都在滑手機躲不及」、「捷運殺人」、「捷運車廂殺人血腥現場目擊」、「捷運殺人」一路砍人乘客滑手機躲不及」等4篇台北捷運殺人案報導,經台北市政府認定,內容有過度描繪血腥的圖片,有害兒童和少年身心健康,且未採取明確可行的防護措施,例如未採取分隔警示頁面、會員登入制度,或限制級專區等措施,已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兒少權法)49條等規定,因此裁罰23萬元。

《蘋果日報》不服提起訴願,遭駁回後,打行政訴訟抗罰,《蘋果日報》主張,北捷殺人案是社會矚目的重大犯罪行為,有新聞報導的價值,已針對畫面中可能影響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的照片、畫面,予以馬賽克處理、遮掩,應已達到保護效果。

行政法院判決指出,《蘋果日報》相關血腥圖片,雖經馬賽克處理,但經報業同業公會審議,仍認為是過度描繪血腥的圖片,顯然並未達到防護效果。

至於《蘋果日報》抗辯該報導圖文獲得「吳舜文新聞獎」,法院指出,其獲獎與否,與本案有無違反兒少權法並不相同,因此判《蘋果日報》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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