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諾再見人夫賠500萬 小三又被抓遭判賠60萬
2016/04/01 17:58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丈夫的手機留有與小三不露臉的親密照,妻子發現找來徵信社跟監,拍下丈夫與小三出遊的證據,雙方簽協議書承諾不再往來,違約需賠500萬元,但2人事後又相偕出遊違約,小三拒賠鬧到法院,高雄地院認為金額過高,酌減至60萬元,可上訴。
陳姓人夫於去年4月間,手機內與女子不露臉的親密照被妻發現,1個多月後會同徵信社查獲小三與丈夫出遊,小三坦承有發生超友誼行為,並簽立協議書約定,今後不再與陳見面或往來,如有違反,願給付原告懲罰性違約金500萬元。
不料,2人之後又相偕出遊違反協議,陳妻並指小三和丈夫又發生關係,明顯違約卻又不履行賠償,陳妻訴請法院裁定,聲明小三應給付她100萬元損害賠償。
民事庭法官認為,並無證據證明小三再與陳姓人夫發生通姦行為,元配請求百萬元的違約金過高,應酌減至60萬元才相當,判決小三應賠償元配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