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不幫忙還賭債 老婆離家逾2年判離
曾姓女子嗜賭成性,在外積欠多筆賭債,竟因丈夫不幫忙還債,於前年1月底離家出走。情境照,與新聞無關。(資料照)
〔記者林嘉東、吳昇儒/基隆報導〕年約50歲的曾姓女子嗜賭成性,在外積欠多筆賭債,債主經常前往其住處討錢,曾女的許姓丈夫不堪其擾,103年起決定不幫妻子還錢。未料,曾女氣憤之下獨自離家音訊全無,許男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法官認為,曾女離家逾2年,完全失聯屬於惡意遺棄,判曾男離婚獲准。
許男向法官表示,妻子長期嗜賭,還拿不動產給地下錢莊抵押,已經造成家庭困擾,甚至夜半三更還有債主找上門;前年1月底,向妻子表明不再幫她歸還債務時,妻子竟連夜離家,音訊全無,報警協尋未果,只好聲請離婚。
曾女的兒子也作證指出,母親長期在外賭博,家中常接到銀行催繳的電話,自己就讀大一的時候,母親就曾離家出走。
法官認為,曾女未與丈夫共同生活逾2年,不僅違背同居義務,亦有拒絕同居的情形,屬於惡意遺棄,判准曾男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