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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仲介跨國賣淫 劉喬安居間牽線熱絡氣氛

台北地檢署認定,劉喬安涉仲介賣淫2次,今依妨害風化罪將她起訴。(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台北地檢署認定,劉喬安涉仲介賣淫2次,今依妨害風化罪將她起訴。(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2016/03/31 10:53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太陽花女王劉喬安去年因涉嫌仲介賣淫,遭檢調約談諭令5萬元交保,當時劉喬安還接受電視專訪,流淚喊冤說:「我真的很委屈…」;但台北地檢署卻發現,劉喬安涉嫌擔任賣淫集團主嫌鐘宜姿的助理,協助鐘宜姿安排應召女並陪同赴國外與男客見面,認定劉喬安涉仲介賣淫2次,今依妨害風化罪將她起訴。

檢方查出,此次被查獲的跨國賣淫集團,可分成以「戴姊」戴君儀為首的賣淫集團,以及以劉喬安的上線鐘宜姿為首的個體戶,針對戴君儀的部分,涉嫌媒介跨國賣淫27次,鐘宜姿的部分6次,劉喬安則2次。

檢方發現,戴君儀自99年至104年10月間,先後向11名女子遊說,仲介她們前往美國、歐洲、澳洲、日本、港澳等地區的賭場、飯店,或於國內各處進行性交易,並替有意賣淫的女子訂購機票、聯繫男客接送及挑選。

至於鐘宜姿的部分,則自103年4月至104年9月間,先後仲介林姓等3名女子前往港澳地區、新加坡及國內各處賣淫,並從中抽取4萬元至6萬元不等的性交易費用。

針對劉喬安涉案的部分,涉嫌擔任鐘宜姿助理,安排應召女供男客挑選,陪伴應召女赴國外與男客見面,向男客推介鐘宜姿旗下應召女,並於男客挑選應召女的場合中,負責串場及熱絡現場氣氛,將應召女與男客之間的互動及應對狀況,即時回報給鐘宜姿,之後再朋分仲介賣淫的不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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