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茂生:反對以不得釋放的無期徒刑 取代死刑
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李茂生。(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北內湖女童隨機殺人命案,令民眾人心惶惶,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李茂生曾說殘暴事件發生的週期恐越來越短。他先前曾說,「死刑與強制治療是沒有辦法解決問題的」。
李茂生今天凌晨在臉書發文,說「死刑是支配者展現其控制力的手段之一。但是終究不能多用,因為死的權力只有在撲朔迷離的情境下,才可能發揮其權力的本質。」
他指出,無假釋的無期徒刑則全然不是如此,「用法律將人的社會性存在確確實實地完全抹殺,製造出生活式樣與物質性肉體間的絕對區隔,這是比剝奪生命的死刑更深邃的、更隱晦的生命權力運作。」
李茂生認為,死刑的判決與執行已經有點困難的時候,沒有假釋的無期徒刑其實僅是一個宣洩口而已。「執法者可以藉此替代死刑的手段,大量判決其心證上應該被判處死刑,但因為公約規定而無法實現本意的犯罪,判處『無假釋的無期徒刑』。」
李茂生說,「其結果是:國家的暴力仍舊存在,不管是透過肉體的抹殺,還是透過切割肉體與生活態樣的手法來達成。」他在下方的留言說,「我們已經有了比死刑更殘虐的刑罰,則為何需要保留死刑?所以我才反對以不得釋放的無期徒刑來取代死刑啊。」
李茂生今天凌晨在臉書發文,說「死刑是支配者展現其控制力的手段之一。但是終究不能多用,因為死的權力只有在撲朔迷離的情境下,才可能發揮其權力的本質。」(圖片取自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