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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女同事喝「下次不敢點」再性侵 男同事判3年8月

台北市女子小欣(化名)前年5月應張姓男同事邀請,2男2女到酒吧飲酒,2女各喝一杯「下次不敢點」的調酒,就被灌倒昏睡。圖為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台北市女子小欣(化名)前年5月應張姓男同事邀請,2男2女到酒吧飲酒,2女各喝一杯「下次不敢點」的調酒,就被灌倒昏睡。圖為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2016/03/26 16:04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市女子小欣(化名)前年5月應張姓男同事邀請,2男2女到酒吧飲酒,2女各喝一杯「下次不敢點」的調酒,就被灌倒昏睡,2男將2女扶到旅館開房間休息,張男卻把林姓男友人支開,親吻小欣的嘴唇、頸部,撫胸與私處,進而以手指「指咚」;張男辯說女方當時尚有意識,還勾他脖子互動,但台北地院認定張男狡辯,依乘機性交罪將他重判3年8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前年案發時小欣還是台北市某公司新進員工,剛到職3個月,單身的張男對她頗為照顧,同年5月底凌晨,張男與小欣相約到東區飲酒,雙方各帶1位同性友人做伴,4人先到一家酒吧喝酒暖身,又依張男的提議,轉戰樂利路的「The Villa Herbs」餐廳酒吧,張男慫恿2女各喝下一杯名為「下次不敢點」調酒,此酒是以酒精濃度超過70%的伏特加「生命之水」為基底調配而成,極為濃烈。

小欣指控,張男點的酒看起來就很烈,原本她和梁姓女友人不敢喝,但張男一直慫恿她們喝,2人就喝下,大約5分鐘後她和梁女就醉倒了,接下來發生的事,她只剩下片斷模糊的記憶印象,隱約記得她到酒吧的廁所吐,被張男用「新娘抱」抱出來。

2男見2女已醉得意識不清,將她們抱上計程車帶到安和路的旅館開一間房間給2女休息,張男要求林姓男友人先到外面等,再將門反鎖,爬上床對小欣親嘴、撫胸,褪褲指侵,但因林男不斷在外頭敲門,張男才罷手離開。

小欣隱約意識到當時張男壓住她,下體有痛感,試圖推開但四肢無力,但半夢半醒無法確定,就又睡著了,後來她又被急促的敲門聲吵醒,聽到張男在她耳邊說:「寶貝,隔壁還有一個房間,我們去隔壁房間好不好?」但她無力反抗。

天亮醒來後,小欣和梁女討論此事,梁女也說有看到張男趴在小欣身上親吻、上下其手,小欣才確定真有此事,報警控告張男妨害性自主。

梁女到庭證稱,她也喝得很醉,只能偶爾張開眼睛看,她看到張男趴在小欣身上,還拿枕頭隔在她和小欣中間遮擋她的視線,她有聽到小欣發出呻吟說「不要」,還有說:「我們還是同事,以後還要見面,不可以這樣」,不久後房間就安靜下來,她也睡著了。

張男辯說沒有強迫小欣,只有親吻愛撫,沒有指侵,他和小欣互有好感,他認為是兩情相悅,當時小欣也有用手勾他脖子、摸他的腰、和胯下,過程有互動。

但合議庭依據小欣和梁女的證詞,認定小欣當時已意識模糊,張男趁她酒醉予以非禮,犯後還狡辯,毫無悔意,將他重判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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