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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兒童學習教材消費糾紛增多

消費者花大錢買了一箱兒童學習教材,事後卻被業者拒絕解約退貨。(台中市政府法制局提供)

消費者花大錢買了一箱兒童學習教材,事後卻被業者拒絕解約退貨。(台中市政府法制局提供)

2016/03/22 16:13

〔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 利用家長不想讓小孩輸在起跑點的心理,業者以各式手法推銷兒童學習教材,衍生不少消費糾紛,台中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近1年內就接獲58起兒童學習教材的消費糾紛。市府法制局呼籲家長遇到教材行銷時,務必要「停、聽、問」,並善用消保法賦予的7日猶豫期,在期限內以書面向業者要求解約退費,日後才不用支付違約金。

法制局長陳朝建表示,消費者服務中心接到的兒童學習教材消費糾紛案中,有些業者藉由宣導育兒補助政策拉近與消費者的距離;有些業者自稱老師,打電話關懷小朋友的學習狀況;還有業者與兒童發展性質的協會合作,由「認知發展管理師」先進行兒童學習測驗,減輕消費者的心防,再以分期付款方式推銷單價近10萬元的教材,事後消費者想解約退貨,業者常置之不理,更有被要求付出巨額違約金的情形。

陳朝建也說,消保官發現不只一家業者透過兒童發展等類型的協會舉辦活動,利用家長不想讓小孩輸在起跑點的心理,輔以「假分期真貸款」方式推銷商品,甚至有業者與協會的地址居然是同一處,由業者贊助協會活動,顯見業者與協會關係匪淺。

陳朝建因此提醒消費者參加類似協會舉辦的活動,或遇到老師、認知發展管理師等人的關懷,後來卻推銷教材時,務必「停、聽、問」,「停」─不要衝動,因為小孩的學習狀況,需要專業人員來認定;「聽」─詳細了解介紹教材的人究竟是協會人員還是業者,確認自己的交易對象;「問」─以市話或手機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了解訪問交易7日無條件解約退費的條件及程序。

主任消保官康馨壬也提醒消費者,訪問推銷的方式推陳出新,當有自稱政府人員以任何方式向民眾推銷「補助」、「優惠」商品,小心有詐,應聯絡市府相關局處確認是否有相關電訪服務,切勿貿然訂購或簽署任何文件,以避免受騙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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