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客亂噴成鐵證 負責人賴不掉判刑
2016/03/15 20:38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黎姓女子在新莊經營「足體按摩館」,裡面卻暗藏春色,警方去年2月上門臨檢,進入隔間發現床單上沾有體液,送驗後確認就是男客所有。黎女雖否認犯行,但男客坦言體液是他不慎亂噴所留,新北地院因此依圖利容留猥褻罪,判黎3個月徒刑,可上訴。
檢警調查,黎女所經營的按摩館裡面,以2小時1200元招攬男客,由按摩小姐接客進行半套性交易,完事後,小姐可得720元、店家480元;去年2月6日,兩名男客上門接受半套交易,剛完事警方就上門臨檢。
按摩女當時穿著制服,手上拿著毛巾,床單上還沾著黏稠液體,警方因此將黎女送辦;但她否認犯行並堅稱,店內只有單純按摩,並不允許小姐與男客從事性交易。不過,男客供稱,他確實到店內進行半套交易,床單上的體液是他不慎噴出所留。
檢警將床單送驗,確認還有精液反應,並檢出2名不同男性DNA,法官因此不採信黎女辯詞,並批她所為有礙社會善良風俗,目的只是牟利,惡性非輕,犯後仍飾詞圖卸刑責,難認已有悔意,判刑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