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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馬收2億 馬律師認被告未查證

電視名嘴陳敏鳳。(資料照,記者錢利忠攝)

電視名嘴陳敏鳳。(資料照,記者錢利忠攝)

2016/02/25 11:23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名嘴陳敏鳳在《美麗島電子報》上撰文直指總統馬英九幕僚收受企業大亨2億元政治獻金,遭馬提告求償千萬,今天上午開庭;馬的律師直指,針對陳的律師指馬收「政治獻金」,雖有求證證人劉文雄,但劉未證實知情政治獻金一事。律師因此主張,陳敏鳳未盡查證作為,就做報導,顯然違法,要求法官依法判決。全案今已辯論終結,定下月18日下午5時宣判。

全案上午再開審理庭,馬英九律師開口就說,針對「政治獻金」一案,是否真的有收受、是否為事實,先前出庭作證的劉文雄都未提及,媒體人陳敏鳳怎就寫出,供大眾閱讀,明顯觸及損害賠償法條,要陳登報並賠錢。

但陳的律師則辯稱,陳敏鳳只是就當初劉文雄轉告寫成報導內容,主要事實在於「企業大亨確實有宴慶馬英九」,此事實確定下來,此款是否為政治獻金則不重要,主張陳敏鳳不須賠償。

馬英九律師說,台灣現在特有的名嘴圈,幾乎構成以訛傳訛的文化,最後就變成「都是聽別人講」,就能寫出報導,認為應端正此歪風。

法官最後表示,宣判之前將再定和解庭,盼能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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