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歲男童遭倒吊撞地致死 狠心舅公判刑11年半
2016/02/22 16:11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縣一對3歲與1歲兄妹,因父母吵架離家,將他們託付給前科的33歲何姓舅公照料,何男將兄妹關在房間,9天只給4次麵包、1瓶飲料,炎夏不開冷氣,還因男童吵鬧、不學寫名字,推他去撞牆,甚至抓其雙腳倒吊後撞地,導致男童顱內出血慘死,女童則脫水昏迷被救活,新竹地院依傷害致死最判何姓舅公11年半徒刑。
判決書指出,何男坦承對3歲男童抓起懸空,再摔出造成重傷致死。也承認在照顧剛滿周歲女嬰時,正值盛暑,獨留二兄妹在空房裡,未提供水給他們喝,造成女嬰水份不足,嚴重腎衰竭。
法官認為,何男僅因兩兄妹爭搶食物、男童不練習寫名字等原因,就缺乏耐心恣意毆打二兄妹,甚至將男童抱摔撞擊牆柱門檻,造成男童頭部重創,雖有蹲下察看男童翻白眼、無法哭泣或發生聲音、臉色蒼白等命危狀態,仍未將男童送醫,導致男童死亡。
此外,何男當晚發現男童死亡,而女嬰也奄奄一息,也未在第一時間將他送醫或報警,直到男童親友趕抵,才報警處理,有意圖拖延犯行曝光時間,畏罪避責之心顯而易見。
合議庭考量何男徒手傷害男童,沒有刻意拿物品毆擊男童,且坦承犯行,及何男僅是兩兄妹雙親離家委托暫時照顧的人,因此依對兒童傷害致死罪、對兒童傷害罪判刑11年半,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