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同事 Line群組怒罵「慰安婦」的代價是…
劉女和李女是公司同事,兩人因有私人糾紛,去年11月,劉女在與其他11位同事的Line群組中,辱罵李女「慰安婦」,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記者陳炳宏攝)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劉女和李女是公司同事,兩人因有私人糾紛,去年11月,劉女在與其他11位同事的Line群組中,辱罵李女:「慰安婦對妳客氣了,不想幹快點走,別佔著茅坑不拉屎...要走請走,李XX」,因指出李女全名,李女不甘受辱提告妨害名譽,新北地院判處劉女罰金5000元,可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一日,可上訴。
劉女坦承犯行,群組何姓成員亦表示看到該訊息,法官認為,劉女僅因與李女有私人恩怨,就任意在Line群組出言辱罵李女,貶抑他人人格,但審酌劉女犯後態度良好,判處劉女罰金5000元,可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一日,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