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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用重機借朋友練技術 交通分隊小隊長被判刑

    警用重機因為全白配色加體型龐大,讓許多人看了都覺得好不威風。(資料照,記者余衡攝)

    警用重機因為全白配色加體型龐大,讓許多人看了都覺得好不威風。(資料照,記者余衡攝)

    2016/02/18 23:17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警用重機因為全白配色加體型龐大,讓許多人看了都覺得好不威風,然而一般人並不能騎警用重機,新北市1位交通警察因為將重機借給朋友騎,被判刑1年。

    新北市新店交通分隊小隊長施福春,從前年開始,5度將警用大型重型機車借給玩重機的王姓友人騎去北宜公路練技術,施福春出借後,也隨車跟在後方。該事件曝光後,施福春遭檢方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他雖辯稱以為王姓友人是2線3星長官才出借,但法院不採信,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他1年徒刑。

    綜合報導指出,施福春和王姓友人除了都遭法辦,施福春更被記過懲戒。法官認為不論是單純借重機,或要求指派交通分隊騎乘執勤,警方都需出具公文,而非私下外借。法官表示,施福春沒有妥善保管警車,利用職權外借他人後還想掩飾,查無任何可憐憫饒恕的原因,認為要執行刑期才能記取教訓,不同意給予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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