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詐領研究助理薪資 台大副教授不起訴
被控詐領研究助理薪資,台大副教授不起訴。圖與文無關(資料照,記者陳維仁攝)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大護理系陳姓副教授及其蔡姓研究助理被控,涉虛報研究助理薪資,詐領公款1萬多元,經台大校方通報教育部並移送法辦後,台北地檢署勘查工作日誌,認定2人所申報的上、下班時間與實際不符,但有補齊申報的工作時數,僅有行政疏失,沒有詐欺及偽造文書等犯意,今將2人不起訴。
檢方調查,102年8月間,陳姓副教授替蔡姓研究助理申報當月份薪資,事後校方發現,蔡姓助理該月份曾出國旅遊,但其申報工作時數的日期,卻與出國旅遊的日期重疊,質疑其詐領公款,因此通報教育部法辦。
2人到案後承認便宜行事,沒據實填寫工作日期及時間,但工作日誌上確實有紀錄相關工作內容,沒有詐領公款等情事。
檢方查出,蔡姓助理的工作是到醫院訪談受訪者,上、下班時間因須配合受訪者的時間,所以不固定,2人為了方便申報薪資才便宜行事,主觀上沒有詐領公款等犯意,所以認定2人罪證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