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抓詐騙車手 A走30萬元贓款遭起訴
詐騙車手在超商被逮後,發現贓款短少。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記者顏宏駿攝)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新北市三峽警分局37歲偵查佐梁俊源,103年4月19日接獲線報,跨轄區到桃園市觀音區一間超商,逮捕詐騙集團李姓車手,查扣114萬6000元贓款卻只繳回84萬6000元,警方清點贓款時,李男舉證:「少了30萬元!」梁俊源去年8月被檢調約談,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將他起訴。
起訴指出,李男在詐騙集團擔任車手,103年4月19日他帶著提出的114萬6000元贓款,到桃園市觀音區徐姓友人租屋處,現場還有其他人在場,其中一人是梁俊源妻舅,李男打開公事包炫耀大捆鈔票,沒多久李男又接到上游電話,要他到觀音區一間超商提款。
起訴指出,梁俊源隨即接到妻舅提供的線報,跨區到桃園市逮捕李男,查扣114萬6000元現金及9張銀聯卡,他先將李男帶往新坡派出所拘留,趁空檔在車上拿走30萬元,等支援同事抵達時只交出84萬6000元贓款,兩人在派出所當著李男面前清點贓款,李男不解:「怎麼只有84萬6000元?少了30萬元!」在地檢偵查時同樣檢舉贓款短少。
檢調去年約談梁俊源,他否認A走30萬元,供稱公事包有放在他車內,但支援同事抵達時直接交出,並未拿走裡頭的錢;檢察官傳喚多名證人以及調出李男提款資料,當時提領的贓款確實有114萬6000元,梁俊源雖否認犯案,但他將李男帶到派出所時,卻將裝有鉅款的公事包放在自己車內,與辦案常情相悖,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將他起訴。
☆自由時報電子報提醒您,防詐騙專線︰165,報案專線︰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