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崙公園「溜滑梯」野戰嫩妹 挨告驚知她是嬸
士林美崙公園。(資料照)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北市張姓男大生於去年6月時,與一名女網友在士林區美崙公園見面,於溜滑梯上發生性關係,但事後遭提告性侵。士林地檢署近日偵結,將全案不起訴。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張男去年6月使用微信「搖一搖」功能,向一名女網友誆稱願以每月10萬元包養,隨後在某日晚間9時與她在公園碰面,並於溜滑梯上發生性行為。
但當女方事後要求包養費時,張男卻大剌剌地說包養只是嘴砲,她於是憤而提告性侵。但檢方調查後認為,案發地點為公共場所,原告若不願意可以大聲呼救,且她身上除了下體撕裂傷外,並無其他抵抗傷痕,可見是你情我願,遂將全案不起訴。
此外,張男原本一直以為該名女網友是18歲,直到對簿公堂後,才得知對方實際年齡超過30歲,大吃一驚,嚇得以後再也不敢上網亂約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