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科男剛出獄 又偷店員信用卡盜刷
剛出獄的男子竊取女店員信用卡盜刷。圖與文無關(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31歲前科犯郭男出獄才3月餘,赴富興餐廳吃飯,但他不滿陳姓女服務員態度差,不僅竊走對方包包,花光現金900元外,竟又盜刷信用卡近3萬元;服務員接到信用卡公司通知,才驚覺包包遭竊,報警逮郭男。開庭時,郭男坦承所有犯行,但法官認為他惡性不改,仍依偽造文書、竊盜等罪判他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書指,102年起,郭男陸續因酒駕、詐欺與妨害自由等罪,被判入獄,直到2年後、1月14日才執行完畢出獄;但他惡性不改,當年4月23日,他赴北市富興餐廳用餐,不滿女服務員態度差,竟趁隙竊走對方包包,快速逃離現場。郭男立即花光包包內現金,更察覺有國泰世華信用卡1張,立即在北市各處大刷特刷,短短數小時,就刷走2萬7000多元。
陳女直到銀行客服通知才知遭盜刷,立即報警逮人。開庭時,郭男對所有犯行坦承不諱,盼能獲輕判;但法官認為,他已有多項前科,也曾入獄,竟還未能記取教訓,因此仍判他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