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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扯黃牛案!1千萬的官司被騙3千多萬

2016/02/01 12:47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北市63歲男子劉翰霖,得知好友劉男官司敗訴,瞎扯他可透過監委與調查局高層為他「翻案」,還扯到要花錢派出軍方偵搜車抓作偽證之人、買一支30萬名筆贈送監委等,一件輸贏不到千萬的官司,被司法黃牛騙了3400萬元,台中地院判劉翰霖詐欺罪3年6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劉翰霖與劉男是多年好友,知道劉男有宗土地買賣民事官司(總價9百多萬)97年敗訴確定,劉男一直耿耿於懷,劉嫌數度誆稱,他與監委李復甸熟識,可透過糾舉此案來「翻案」,聲請再審,要花600萬「活動費」,先付300萬前金,事成再給300萬元。

劉男給了300萬遲遲沒進度,劉嫌編造謊言說,李復甸買每支30萬元名筆9支送給監委,後謝300萬要先拿,進度才會快,劉男又爽快給了300萬元。

劉嫌又誆稱官司敗訴之因是顏姓證人做偽證,99年3月向劉男謊稱需30萬元「打點」法官,才能把顏押起來,劉男又給30萬元。又誆稱要動用軍方的「偵搜車」去逮人,但每天出車要50萬元,劉男深信不移匯款350萬元給劉嫌去動員「軍方偵搜車」。

99年8月劉嫌又說送筆案出事了,有女監委告發,害他被特偵組約談,為了證明他確有能力買筆送人,要劉男借給他1500萬元,證明他財力雄厚,幾天後就會歸還。

但幾天後,劉男追討這筆1500萬元,劉嫌誆稱,送筆案被移送特偵組偵辦,帳戶被凍結,怎麼還?,他還需要500萬元保證金,以及20萬元律師費,他要告特偵組檢察官,需100萬元用來假扣押檢察官的薪水,雖然愈說愈離譜,劉男仍信以為真,再給劉嫌620萬元。

劉嫌騙人還會不好意思!私下打電話給劉男之好友王女,說他不好意思再向劉男開口,已拿了很多錢但官司還沒喬好,希望王女能先給300萬元,也是幫劉男擺平官司,王女也被騙走這300萬,總計上述劉男被騙3100萬元、加上王女總計3400萬元。

劉翰霖坦承拿錢,但辯稱每次都是劉男主動給他錢,他才編故事,不是他編故事騙錢,法官認為罪證明確,判處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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