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總幹事侵占管理費151萬 判刑10月
郭男被派駐至新北市圓通路的「潑墨山莊」社區擔任總幹事,卻蠶食侵占管理費、裝潢保證金共151萬餘元。(圖擷取自Google Map)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有偽造文書前科的60歲男子郭成美,6年前在亞東保全公司任職時,被派駐至新北市圓通路的「潑墨山莊」社區擔任總幹事,卻蠶食侵占管理費、裝潢保證金共151萬餘元,台北地院今依業務侵占罪從重判處郭男10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郭男98年被派至潑墨山莊,102年1月至103年6月間,以職務之便,陸續將住戶繳給他的管理費、裝潢保證金放進自己口袋,未匯進社區的銀行專戶,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
直到2年前郭男離職交接時,新總幹事清查帳冊發現庫銀短少,找他對帳,他才坦承挪用公款,忘了回填,認錯並且答應還錢,但事後他只償還26萬元就不再還,避不見面,亞東公司控告他業務侵占。
北院審理期間,郭男認罪,並且再賠償20萬元給公司,取得公司原諒,法官考諒郭男為累犯,為貪圖一時私利侵占業務上保管的款項,違背誠信與職業道德,判刑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