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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赴土耳其設詐騙機房 2主謀判9年

2016/01/26 11:56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103年間國內第一批遠赴土耳其設立詐騙機房,原企圖對中國地區民眾進行電話詐騙,張峻傑集團13人騙到陳姓女台商1230萬人民幣,其餘百餘人次皆未遂,103年8月被查獲遣返回台,台中地院依加重詐欺判處主謀2人各9年、主要幹部4人判6年2月,其餘依參與時間長短判處4月至2年6月徒刑。

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戶籍台北市的張峻傑覬覦電話詐騙,本小利多,在國內詐欺罪判刑不重,與同夥蔡秉喨等人,召募成員李宗明、蔡昌帆等多人,遠赴土耳其伊斯坦堡設立機房,成員陸續安排出境到土耳其加入詐騙集團,而從土耳其向中國地區民眾詐騙。

但是從同年3月開始運作,有百名被害人回電,但最後都因沒有匯款進入指定帳戶而未遂,直到同年7月底台籍陳姓女商人,受騙回撥電話後,經過第一線(佯裝客服人員)、第二線(佯裝中國公安)、第三線人員(佯裝檢察官或經濟犯罪調查科長),陳女受騙在7月30日、31日、8月1日、25日四筆匯了1230萬人民幣,進入歹徒指定帳戶,迅速被提領一空,陳女在當地向中國公安報案,中國公安輾轉請求台灣刑事警察局協辦而查獲。

法官發現除陳姓女商人這筆得逞,其餘都還屬未遂。同案經營旅行社的林咏瑃,他涉嫌協助張峻傑等人辦理護照、簽證及機票,法官發現他明知蔡等人是到土耳其組詐騙集團,仍陸續為蔡等人辦理,依幫助犯判4月徒刑。

此案屬於跨境詐騙,屬加重詐欺,同案主謀張峻傑、李宗明判9年,黃芳琳、蔡昌帆、侯仕琦、楊朝欽各判6年2月徒刑,其餘依參與時間長短判處4月至2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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