飆車害死女友 男想冥婚被拒
陳男不思謹慎駕駛,貿然超速行駛並任意變換車道肇事,導致女友死亡,陳男事後想冥婚娶呂女為妻、每月支付1萬元養呂母到老被拒。圖為統一回收金紙環保焚化的畫面。(資料照,記者黃美珠攝)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23歲陳姓男子去年農曆新年大年初一,開車載呂姓女友外出,卻超速、不斷變換車道飆車,因不熟悉路況,失控打滑,先擊外側護牆,又彈回內側車道,再撞分隔島才停下,呂女因頭部重創,4月間死亡,陳男事後想冥婚娶呂女為妻、每月支付1萬元養呂母到老被拒。新北地院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判陳男6月徒刑。
本案發生於去年2月19日,陳男開車載著女友沿中和台64線快速道路,由新店往板橋方向行駛,沿途超速還不斷變換車道,行經快速道路第480號路燈處時,因不熟悉路況,車子失控打滑,車體右側撞擊道路外側護牆,往前滑行22.1公尺後,彈回內側車道,再撞內側分隔島後才停止。
案發後,陳男雖無大恙,但他的女友卻遭重創,開放性顱骨骨折、兩側硬腦膜外出血及出血性休克等傷害,於同年4月17日,因慢性呼吸衰竭併多重器官衰竭死亡。呂母痛失愛女,案發後要求陳男賠償1千多萬元,要他為女兒的死付出代價。
陳男本否認犯行,直到法院審理時才認罪,說因初次行駛該路段,路況不熟所致;他並表示無力賠償呂母千萬元,但想與女友冥婚,娶她為妻,也願意每月支付1萬元撫養費,代為照顧其母一輩子,但被拒絕。
法官認為,陳男不思謹慎駕駛,貿然超速行駛並任意變換車道肇事,過失情節重大,釀成無可彌補遺憾,考量他有悔意,有賠償之意,判刑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