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自拍A片辯稱召妓 老婆憤而提告通姦
新北市許姓已婚男,去年被妻子發現他筆記型電腦內有一段與不明女子的自拍性愛影片,老公堅稱只是召妓,老婆怒控老公通姦,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新北市許姓已婚男,去年被妻子發現他筆記型電腦內有一段與不明女子的自拍性愛影片,逼問老公「那個女人是誰?」,老公堅稱只是召妓,老婆怒控老公通姦,台北地院認定,不論老公的性交對象是誰,只要能證明當下性器交合,即構成通姦罪,判許男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許姓夫妻家住淡水,育有2子,許男因上班關係,在新店區另租一間套房。許妻發現影片後,認為老公有婚外情,老公卻不招出外遇對象身分,憤而報警告老公,偵、審期間許男雖然認罪,但仍堅稱對方只是妓女,不知「情婦」真實身分。
由於影片是許男自拍,不是竊錄,有證據能力,影片有清楚拍到許男與女方交合的動作,法官認定構成通姦罪要件,審酌許男為滿足一己私慾,破壞婚姻、家庭和諧,造成妻子心理的痛楚,且未與妻子達成和解,判許男3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