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恐怖枕邊人 一個kiss圖樣就要了一條人命

2016/01/06 11:43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恐怖枕邊人!一個「KISS」圖樣的訊息,出現在潘婦手機LINE通訊軟體,又發現是來自某男客,潘婦解釋不清楚,56歲的施男醋勁大發,去年7月在台中某旅館內活活勒死潘婦,台中地院判處施男15年徒刑。

判決書指出,施振傳(56歲)在98年間認識潘婦,雙方進而交往成男女朋友,並同居生活,而在104年4月因細故施男對潘婦施暴,潘婦一氣之下搬離兩人同居處,可是情難離還是有來往、分分合合。

去年7月10日晚上10點,施男騎機車載潘婦到水世界KTV上班,翌日清晨約4時許潘婦下班後,兩人還相約投宿在台中市北區某旅館,隨即發生性行為,事畢均裸身躺在床上休息聊天、抽菸,但施男質疑潘婦到卡啦OK上班後,與男客常有互動往來,出現醋意,而潘婦又已搬離施男住處,整天擔心潘婦移情別戀。

此時又憶起先前看過潘婦手機內有「KISS」圖樣的訊息,是某男客以LINE通訊軟體傳給潘婦,趁機質問潘婦,潘婦的回應沒有讓施男消除疑慮,更加妒火中燒,竟翻身壓在潘婦背上(潘婦採趴姿),隨手抓件潘婦綠色小外套,套在潘婦脖子,加力纏繞至潘婦完全沒掙扎,此時潘婦已窒息死亡。

施男犯案後,隨意收拾衣物、飾品離開旅館,當天下午5時許該旅館清潔人員才發現,潘婦全身僵硬已死在床上多時。

法官認為被告未對生命存有一絲尊重,錯誤的愛情觀念,把死者當作所有物,到案後履稱對被害人愛護備至,完全是空談,判處15年有期徒刑。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2024巴黎奧運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