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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撿到雨傘要還卻被告竊盜? 警:待調查釐清

    網友展示拾得物收據與該把雨傘。(記者王冠仁翻攝)

    網友展示拾得物收據與該把雨傘。(記者王冠仁翻攝)

    2016/01/04 18:40

    〔記者王冠仁/台北報導〕一名網友日前到台北市北門郵局時,順手拿走另名男子放在一旁的雨傘,男子發現雨傘不見後到附近派出所提告竊盜;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追查,循線聯絡上該名網友,網友隔天拿雨傘到派出所申報失物招領。網友事後在網路上發文聲稱,自己拾獲遺失物卻被提告竊盜,「提醒大家東西真的不要亂撿」。

    不過,警方指出,該名網友是接獲警方通知之後才送交到附近的派出所失物招領,目前無法認定他是否真有行竊意圖,因此只好依法送辦,交由檢方來調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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