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消基會前董座張智剛 剪貼法院公文「呼攏」客戶遭訴

    圖為前消基會董事長、律師張智剛被控偽造法院公文書欺騙當事人,經約談後將張智剛移送新北地檢署複訊。(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圖為前消基會董事長、律師張智剛被控偽造法院公文書欺騙當事人,經約談後將張智剛移送新北地檢署複訊。(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2015/12/31 14:35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前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律師,涉嫌於101至103年間,剪貼偽造法院收狀戳、謊稱案件已宣判,向至少13位委託者詐取5到100萬元訴訟費,檢調深入追查發現,張97年間,亦涉及一起恐嚇案,任由債務人被債權人帶去其律師事務所談判,在脅迫下簽下本票,張稱:「當消基會董事長忙了」,新北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依背信、偽造文書、恐嚇取財、偽證等罪嫌將他起訴。

    檢調調查,52歲的張智剛疑因收錢不辦事,編造「未獲法院通知」、「案件移轉法院」、「業務繁忙」等藉口搪塞委託人,直至對方致電法院才驚知受騙,憤而到事務所「尋人」討債,張疑為躲避,常等夜深人靜才悄悄回事務所,甚至把轎車當「行動辦公室」,檢調今年5月發動搜索時,即在他的辦公室與轎車內發現許多剪貼過的公文書,宛如「勞作簿」,並在其辦公室查扣偽造印章、公文印及印文。

    此外,張智剛另涉於97年間,放任4位債權人將債務人帶至其律師事務所會議室,對債務人施暴,揚言不還錢將把他載到陽明山活埋,強逼對方簽下債務協議書與本票,張再佯裝不知情到會議室,在債務協議書上簽名見證,事後債務人提告,張還做偽證,謊稱其中一位羅姓債權人不在案發現場,致使羅姓債權人無罪確定。

    開庭時,張智剛供稱,當時尚兼任消基會董事長,消基會事情太多,加上去年8、9月間又爆發黑心油事件,一忙就忘記了將整理資料送至法院,後因禁不住當事人追問案件進度,才會剪貼法院公文書,是否構成背信罪,應由法官判斷。但檢方發現,部分委託案在張擔任消基會董事長前,因此不採信其供詞,今將他起訴。

    張智剛畢業於中興大學法律系,現任宇國聯合律師事務所負責人,曾任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委員、消基會董事長、秘書長等重要職務。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