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檢驗要信誰?消基會:願當第三方角色
消基會副董事長游開雄說,委託廠商須同意消基會對市售產品做隨機抽樣,定期公布檢測結果。(資料照,記者謝文華攝)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食安問題頻傳,食藥署規定,食品業者要設置實驗室自主檢驗產品,但消費者不一定信任檢驗結果。消基會昨天表示,願當第三方角色,接受廠商委託的檢驗。
根據食安法規定,上市上櫃業者須在今年十二月十日(昨天)前設置實驗室,並自主檢驗產品,但業者「球員兼裁判」,若有爭議,可能難服眾。
消基會檢驗長、清華大學化學系教授凌永健指出,法規只規定上市上櫃業者要設實驗室自主檢驗,但中小型食品業者難有能力設置實驗室,消基會願取得中小食品業者委託或切結,送驗食品,會跟委託廠商收取一定檢驗費用,但也會提撥一定比例做公益。
消基會副董事長游開雄說,委託廠商必須同意消基會對市售產品做隨機抽樣,並由消基會送至經認證的消基會實驗室和民間實驗室或大學實驗室進行檢測,定期公布檢測結果。